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所長張天期、警員鄭詩螢擔服104年11月15日16-18時交通崗勤務,巡經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166線北斗台菜餐廳前,乘坐副駕駛座女警鄭詩螢發現甫行經巡邏車之男子騎乘輕機車QSX-6○○號,因安全帽帽扣未扣,且疑似有閃避巡邏車情事,遂予以攔查該男子查證身分,發現渠未攜帶任何證件,因而疑心仔細查證其年籍資料,並利用警用電腦比對多筆資料後發現該男子名叫蔡○○,已於104年06月15日遭高雄地檢通緝在案,正妹女警立即予以逮捕,並帶返所偵辦。
北斗所所長張天期、警員鄭詩螢平時任事積極,此次巡邏發現可疑,深入查證後查獲通緝犯,執勤認真深獲民眾讚揚,樹立警察優良形象,足為同仁表率。